死亡後的遺產稅與繼承全攻略:家屬必知的法律與節稅重點
為什麼要了解遺產稅與繼承?
親人離世,除了情感上的不捨,接踵而來的繼承、稅務、財產分配問題,往往讓家屬焦頭爛額,稍不注意辦理期限,就有可能因逾期而遭處罰鍰、無法申請、甚至導致遺產充公。
本文將以清楚的方式,帶您了解繼承人資格、遺產分配、相關程序、遺產稅規劃以及拋棄繼承與陳報遺產清冊等重點,幫助您在面對此議題時能有清晰方向。
遺產繼承的基本流程
一、除戶登記
二、確認繼承人
根據法律規定,死亡當下,繼承人即承受往生者財產上一切權利、義務,遺產立即由全體繼承人一起公同共有。
(一)根據《民法》,繼承順位如下:
- 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
- 親等近者為優先,有子女,孫子女就無繼承權,例外:代位繼承
- 含養子女、前段婚姻子女、私生子女
- 代位繼承:若子女比往生者早逝
-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而配偶為當然繼承人,會與順位的繼承人共同繼承財產。
舉例1:若往生者有配偶與子女,則由配偶與子女共同繼承。
舉例2:若往生者有配偶無子女,則由配偶與父母共同繼承,若父母也已離
世,則由配偶與兄弟姊妹共同繼承。
如往生者沒有配偶,也沒有1~4個順位繼承人(姪子、姪女非法定繼承人),除非有留下遺囑寫明遺贈給誰,否則遺產將歸國庫。
(二)各繼承人之應繼分與特留分
- 應繼分
繼承人間無協議時,法律預設的繼承比例。
- 特留分
只用來對抗遺囑,為法律保障之最低繼承權。
(三)遺產分配方式
- 依遺囑
往生者有留下有效的遺囑時,因其代表往生者生前意願,須依遺囑內容分配,遺囑未提到的遺產則由全體繼承人間共同協議分配方式。
若遺囑侵害特留分,並非遺囑無效,而是被侵害之人可以主張特留分。
- 全體繼承人共同協議
無遺囑時,遺產分配方式則由「全體」繼承人共同協議,每一位繼承人都須同意,不一定要按照應繼分、特留分分配,只要取得全體同意,怎麼分配都可以,甚至可以協議全部遺產由1人繼承或是協議其中一位繼承人都不分配。
不論分配方式如何,皆不會產生贈與稅。
- 法院裁判
若無法取得全體協議,則可由其中一方或數方繼承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依法裁判分割遺產,法院原則依應繼分審理。
三、遺產清點
(一)遺產內容
在繼承程序開始後,必須先清點亡者留下的資產與負債。
遺產為死亡日往生者名下國內、國外一切之財產
常見的遺產包含:
- 不動產:房屋、土地
- 動產:汽車、珠寶、銀行存款、股票、基金
- 其餘財產:債權
- 保險給付:不符合不計入遺產總額項目的保險給付
負債包含:
- 欠銀行的:房貸、卡債、信貸
- 欠政府的: 稅金、罰鍰、罰金
- 私人借貸:和當鋪、融資公司、親朋好友、地下錢莊之借款
遺產價值、負債以「死亡日」之時價計算,不動產以死亡日之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計算。
(二)查調相關資料
- 任一繼承人皆可向國稅局申請遺產清單(內容包含:不動產、金融遺產清單),金融遺產清單大約1個月後才會核發
- 如有勞退,可先向勞保局申領
四、遺產稅申報
(一)遺產稅申報期限
遺產稅申報、繳納完才能辦理各項遺產的繼承,而遺產稅自往生者死亡後,6 個月內必須完成遺產稅申報。若逾期申報,可能會被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如有困難者,可申請延期3個月。
(二)遺產稅公式
(三)稅率
採三段累進稅率,如下:
(四)免稅額與扣除額
1. 台灣現行遺產稅規定,免稅額與常見扣除額如下:
- 免稅額: 1,333 萬元(軍公教因公殉職者:2,666萬)
- 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
- 配偶扣除額: 553 萬元
-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 56萬元
(如有未成年子女扣除額:每人 56 萬 × 距成年年數)
- 父母扣除額:每人 138萬元
- 重度殘障扣除額:每人 693 萬元
若往生者留下配偶者,免稅額、扣除額合計超過 2000 萬元。
註:遺產及贈與稅法尚有其他扣除額、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項目,如:農地取得農用證明,可扣除農地價值。
五、遺產分割
全體繼承人共同協議如何分配遺產,每位繼承人皆須同意協議內容,不動產分割繼承、存款(帳戶超過3萬者)、股票等遺產繼承,需檢附每位繼承人之印鑑證明,並以印鑑章(申請印鑑證明的那顆印章)蓋相關繼承文件,表示同意。
註:印鑑證明:每位繼承人親自到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若無法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不動產可先辦理公同共有繼承,只把繼承人全部列出,而不列持分,此為過渡期之登記方式,待將來全體同意後可再辦理分割繼承或平均繼承。
六、辦理各項遺產的繼承
(一)不動產:各筆土地/房屋管轄之地政事務所(期限:死亡日6個月內申請)
(二)存款:各家銀行,通常得至任一分行(無期限限制)
(三)股票:各家證券商(無期限限制)
(四)汽車:任一監理所(期限:死亡日1年內申請)
七、常見問題(FAQ)
Q1:如果不申報遺產稅會怎樣?
若逾期未申報,除需補繳稅款外,還可能面臨罰鍰,金額為應納稅額2倍以內,且不申報遺產稅,幾乎所有遺產無法辦理繼承過戶。
Q2:遺產稅可以分期繳納嗎?
可以。若稅額超過30萬以上,確有困難不能一次以現金繳納時,可申請分期,最多可分3 年,減輕一次性繳稅的壓力。
但需將稅額全部繳清,才能領取完稅證明,遺產才能辦理繼承過戶。
Q3:遺產稅繳不出來怎麼辦?
除申請延期、分期以外。
如遺產內有存款,可申請存款抵繳。
遺產稅稅額超過30萬以上,且存款抵繳後仍不夠,可申請實物抵繳,就不動產、股票、黃金珠寶等辦理抵繳,但國稅局會審核是否易於變賣,並非每樣實物都同意抵繳。
Q4:如繼承人有人臥床,無法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證明怎麼辦?
- 之前曾辦過印鑑證明者,可以簽署授權書,委託信任家人帶著原始印鑑證明、雙方身分證至戶政事務所申辦。
- 如人在戶籍所在地之同縣市內,可向戶政事務所內申請到府服務
- 請醫生開立證明,確立其為意識清楚知不能行走或重大疾病患者,可簽署授權書,委託信任家人辦理設置印鑑並辦理印鑑證明。
Q5:不動產逾期辦理繼承登記會怎樣?
不動產繼承申辦期限為死亡6個月內,逾期;
- 每逾1個月,處登記費1倍罰鍰(上限20倍)
- 超過1年未辦理登記→列冊管理15年→標售,價款專戶保存10年→充公
為避免罰鍰或不動產被標售,就算尚未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也建議先申請不動產「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待之後取得全體共識後再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分割繼承或向法院提起分割遺產之訴。
Q6:繼承一定要找地政士(代書)嗎?
不一定,也可以自行辦理,但委託專業地政士(代書)的優點:
- 省時省力(不用東奔西跑)
- 合法節稅,降低遺產稅
- 掌握期限,避免錯失權益或受罰
- 整體稅務規劃,以利降低未來不動產移轉稅
提早規劃,留愛不留債
遺產稅與繼承不僅是法律與稅務問題,更是人生責任的延續。提早規劃,不僅能讓家人免於爭議與財務困境,更能真正做到「留愛不留債」。
最美的禮物,不是留下財富,而是留下安心。
若您對遺產稅與繼承規劃有疑問,請洽天擇生命官方LINE,我們將請專業的地政士提供您繼承及遺產稅務相關諮詢協助
,讓人生的最後一哩路更加圓滿。
天擇生命特聘地政士 賴小姐 地政士(111)台內地登字第029310號